閩南網(wǎng)8月25日訊 明知道住的是禁炮區(qū),無證儲存煙花爆竹違法,但為了賺一筆錢補貼家用,晉江西園小橋社區(qū)的陳某進了108箱煙花爆竹。進貨第二天,這些煙花爆竹就被西園派出所民警查獲。57歲的陳某因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zhì),被處行政拘留10日。
原來,陳某家中人口較多,因為次子生病,花光了所有積蓄,一個女兒也患有先天智力障礙,一家人就靠陳某幫人送貨和長子經(jīng)營奶茶店維持。最近是“普度”的高峰期,陳某便進了一些煙花爆竹來賣,賺點錢貼補家用。22日,他進了108箱煙花爆竹放在家里。
前日下午5點,西園派出所接到市民舉報,馬上前往查處,當場查獲了這些煙花爆竹。為確保安全,當晚,民警將查獲的108箱煙花爆竹全部運往金井銷毀。(海都記者 林天真 通訊員 莊凌龍 賴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