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新聞網訊 10月15日,我縣舞水外灘項目部為慶祝大樓主體封頂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被縣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大隊依法查處。
經查,15日上午11點18分,舞水外灘項目部為慶祝新建大樓封頂,未經許可擅自燃放了價值8000余元的煙花爆竹近半個小時,屬大型燃放活動,嚴重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之規(guī)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當天,根據該項目部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城管大隊對該項目部依法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并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對項目部處以12000元罰款。
燃放煙花爆竹除了帶來嚴重的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之外,還容易引發(fā)火災和傷害事故。為了自己和家人以及周邊其他人的安全,城管執(zhí)法大隊提醒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燃放禁令。(通訊員 鄧俊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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