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成功將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黑作坊端掉
日前,眉山市東坡區(qū)公安局永壽派出所成功端掉一家非法煙花爆竹“黑作坊”,扣押疑似煙火藥4.67公斤、疑似黑火藥5.83公斤、引火線24000米等大量用于制作煙花爆竹的原材料,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

犯罪嫌疑人范某的家
2015年4月,東坡區(qū)公安局永壽派出所在永壽鎮(zhèn)高豐村開展“萬警進萬家”走訪過程中,途經高豐村2組時,一堆“黃色泥土”引起了走訪民警的注意。隨后,民警走訪了附近村民了解到:該堆“黃色泥土”是高豐村2組范某從外面挑回來的,至于用來干什么就不知道了,但是就是在簡單的對話中民警捕捉到一條信息。有群眾反映:范某長期在湖南打工,妻子、兒子也長期在外打工,范某年前回家后就沒再外出,平時也很少出門,家中的田地都是由年邁的老母親耕種,但是就在不久前,看見有大量的貨物搬進范某的家中,且平時范某也拒絕鄰居到其家中串門。在得知其該情況后,考慮到派出所全體民警基本是“熟面孔”,所長冉液迅速調整思路,安排“新面孔”教導員周浩同志喬裝貼近范某家附近進行秘密調查取證,副所長雷敏帶領刑偵組的同志就圍繞范某的社會關系展開秘密調查,其余民警按照日常走訪繼續(xù)開展工作,一張大網就此悄然鋪開。

生產煙花爆竹的作坊
經過近十天的走訪調查了解發(fā)現,民警發(fā)現范某家位置偏僻,大門經常關閉,家中喂養(yǎng)著兩條狗,范某本人平時極少出門,偶爾出去回來以后也總是會帶回大量的“黃色泥土”,在遇到天晴時,范某也總是會將這些“黃色泥土”做成“小圓餅”放在太陽下暴曬,在翻查其家日常的生活垃圾時,也總能看見有部份不規(guī)則的紙屑。同時,外圍調查組反饋的信息也反映出范某近期與湖南省長沙市一煙花爆竹生產廠家有著密切的聯系。

民警查獲的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原料
種種跡象表明,范某極有可能在自己家中從事著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情況。但考慮到范某家附近還有部份村民在此居住,且范某家中情況不是十分明朗,貿然進行收網行動怕波及附近村民。所長冉液迅速將該情況向分管副局長文偉進行專題匯報,按照文局長的指示及時與分局治安大隊、東坡區(qū)安監(jiān)局取得聯系,并從“空楊公司”抽調相關專業(yè)人員組成聯合行動組,只待時間成熟。2015年4月17日8時,隨著所長冉液一聲令下,永壽派出所全體民警、輔警、治安聯防隊員分別從各自預先埋伏的位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對范某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作坊進行搜查,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范某,并從其家中的豬圈、谷倉、二樓臥室現場查獲大量疑似煙火藥4.67公斤、疑似黑火藥5.83公斤、“亮珠”7.83公斤、硝酸粉4.37公斤、硝酸鋇0.23公斤、鎂粉16.88公斤、氧化鎂37.19公斤、氧化錳30.51公斤、代苯5.14公斤、引火線24000米等大量用于生產制作煙花爆竹的原設備與材料。

已加工生產的“半成品
在對犯罪嫌疑人范某的審查中交代:范某、男、1968年3月27日生,住眉山市東坡區(qū)永壽鎮(zhèn)高豐村2組,2014年10月在湖南省長沙市一煙花爆竹生產廠家從事煙花爆竹的生產工作,在此期間,因經受不住高額利益的誘惑,遂萌發(fā)自己生產煙花爆竹的念頭,于是在信用社以農村小額貸款為由貸的現金陸萬元后,用于購買機械設備和原材料,并以托運的方式托運到永壽鎮(zhèn)高豐村2組家中,后范某結束了自己的打工工作回到家中,利用“過年”的時間在家調試設備,截止案發(fā),已加工生產出大量的“半成品”,只待包裝后就可以上市銷售。

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原料
隨后,民警將扣押查獲的物品送四川省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查站進行定性鑒定,經鑒定,送檢的疑似煙火藥、“亮珠”等物品均鑒定為煙火藥。
目前,范某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據四川新聞網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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