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森 通訊員 井鳳燕 王冉)近日,國家質檢總局對2014年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國家監(jiān)督專項抽查結果進行了通報,本次共抽查了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陜西等9個省、自治區(qū)200家企業(yè)生產的200批次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經檢驗,有42家企業(yè)生產的42批次產品不合格。我市4家企業(yè)的4個品種,合格率為100%。
據了解,本次抽查范圍包括組合煙花類、爆竹類和噴花類產品。本次抽查依據GB10631-2013《煙花爆 竹 安 全 與 質 量 》、GB19593-2004《煙花爆竹組合煙花》等標準的要求,對煙花爆竹產品的引燃時間、引燃裝置、底塞和底座、燃放性能、標準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我市經抽查合格的四家企業(yè)分別是慶云縣聯發(fā)煙花廠、慶云縣魯北煙花廠、慶云縣大胡花炮廠、慶云縣光明禮花廠。
此次國家質檢總局抽查中發(fā)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引燃時間、引燃裝置、結構尺寸、單筒內徑、燃放性能、藥量、燒成率、標志項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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