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備廂里裝滿了成箱的煙花爆竹 記者吳俊池通訊員崔琦文通訊員崔琦攝影
本報訊 12月9日,洛陽市伊川縣公安局鴉嶺派出所截獲一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面包車,嫌疑人目前已被警方治安拘留。
12月9日16時30分許,鴉嶺派出所民警在進行治安巡邏期間,發(fā)現(xiàn)一輛可疑的銀色面包車。民警回憶,“透過窗玻璃,看到后備廂里好像有裝著煙花爆竹的箱子!
民警隨即攔下該面包車,并要求對車輛進行檢查。后備廂打開后,民警看到里面堆滿了各式各樣的煙花爆竹,同時車內沒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經(jīng)檢查,該車輛并沒有運輸煙花爆竹所需的營運許可證,違反相關運輸規(guī)定。民警將車主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并扣押設施車輛和所運輸?shù)臒熁ū瘛?BR>
據(jù)車主牛某供述,臨近年關,他想倒騰點煙花“掙點錢花”,便到鄰近的市場上批發(fā)了一些煙花爆竹。他知道運輸煙花爆竹需要營運許可證和安全防范措施,但是抱著僥幸的心理,牛某還是想“試一試”。
經(jīng)訊問,牛某對非法運輸危險物品的行為供認不諱,警方對其處以治安拘留5日。
民警提醒,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物品,對未經(jīng)許可經(jīng)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其非法運輸活動,根據(jù)情節(jié)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非法運輸?shù)奈锲芳八,“情?jié)嚴重的可追究法律責任!
對于已經(jīng)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車主,也要隨車攜帶,裝載必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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