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8年7月11日] 查看次數(shù):[3652] 字體大小:[大 中 小]
來源:沈陽晚報
待銷毀的煙花爆竹
7月10日,沈陽市公安局在新民市周駝子鄉(xiāng),對收繳的過期煙花爆竹進行了統(tǒng)一銷毀。此次銷毀采用燒毀的辦法,共銷毀煙花爆竹2200件。
公安機關重申: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炸藥、雷管、煙花爆竹等各類爆炸性物品。在此,希望廣大市民積極配合和支持公安機關工作,積極舉報涉及危險物品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對舉報屬實的,將予以五百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獎勵。
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23505499
上一篇 ↑[蘭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禁放令”有望年內(nèi)改寫] 下一篇 ↓[秀洲區(qū)加強奧運期間煙花爆竹管理]
門票1元,瀏陽
應急管理部建設
煙花爆竹要解禁
要年味不要煙味
公說公有理,婆
跨省打假維權
相關資訊
專題新聞
最新誠信加盟商
關于我們 | 匯款方式 | 服務條款 | 隱私聲明 | 刊登廣告 | 免責申明 | 客服信箱 | 花炮論壇 | 加入收藏 | 設為首頁
湘ICP備20012981號
請使用1024*768分辯率及IE6.0以上版本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