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制制度從前幾年提出來,到現在那是慢慢滲入各個行業(yè)啊,最開始玩網絡游戲防沉迷要實名制,后來去網吧上個網要出示實名制IC卡,早一陣CN域名個人注冊要實名制,還大半個月過年要是你想從廣州坐火車你得實名制買票,再個把月你的個人網店最少也得進行實名制注冊啦!
國家工商總局擬定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預計在今年3月15日前夕頒布實施。根據該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來看,個人在網上開店必須實名注冊,具備條件的還應該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征求意見稿中規(guī)定: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申請實名注冊;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2009年中國網絡購物市場交易規(guī)模達到2500億元,較2008年翻番增長。隨之而來,消費者對網購的安全性、規(guī)范性、品牌、服務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估計這個政策的頒布實施又將在電子商務行業(yè)引發(fā)地震了,網購消費者當然是笑呵呵了,淘寶、阿里巴巴等也還好說,支付系統(tǒng)本身就要實名注冊,但那些靠誠信自律的中小型網絡交易平臺可就慘了,洗牌的命運是不可避免的了。
對于網店店主來說,個人網店實名制注冊,喜憂參半。通過立法的規(guī)定,規(guī)范了競爭模式,同時也是給消費者吃了定心丸,對解決我國電子商務發(fā)展中存在的誠信缺陷問題能發(fā)揮根本性的作用;但同時擔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對其自身電子商務發(fā)展限制太多,而且注冊費用以及增值稅收都是不小的開銷。
對于《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中提及到的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體現了工商注冊的彈性,不強制,非“一刀切”。該辦法規(guī)定,對暫不具備工商登記注冊條件,申請進入網絡交易平臺銷售商品或提供有關服務的個人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實名注冊,建立注冊檔案并定期核實更新;核發(fā)證明個人身份信息真實合法的標記,加載在其從事商品銷售活動的網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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